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14:32:00
5月10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幼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幼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搞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大肆敛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土地置换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幼鹏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幼鹏,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河北省黄骅市人。
王幼鹏长期在深圳工作,曾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
2021年5月,王幼鹏转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协副主席。2024年10月,王幼鹏任上被查。
王幼鹏曾被给予记过处分。
2015年12月20日,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发生特别重大滑坡事故。2016年,国务院调查组发布调查报告,时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幼鹏,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的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未按职责要求督促指导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依法依规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