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0 11:02:00
因跨地区重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6月6日,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247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
经全省公租房动态核查,市本级有247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跨地区重复享受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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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住建”微信公众号